《DB37/T 5249-2023 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是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的现行推荐性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该标准从绿地清理、景观水体、档案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构建了精细化养护管理的标准体系,规范了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相关单位的养护管理的行为,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提高山东全省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及城市绿化景观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意义。
一、植物精细化养护
植物精细化养护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按植物类型分别规定了详细的养护技术要求。
1、乔木与花灌木养护。修剪方面,针叶树疏剪应留1cm~2cm树枝存留,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花灌木修剪应符合特定规定,主干式花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主干明显,外形自然丰满。灌溉与排水方面,灌溉的水量应稍大于园林植物的日蒸腾量,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施肥应根据树种、树木生长势、土壤状况等因素确定施肥方案。
2、花卉养护。标准对花卉的养护质量提出了分级要求,涉及花卉的生长势、开花效果、色彩表现等方面,确保花卉在不同季节均能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3、草坪养护。草坪养护是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标准对草坪的修剪频次、修剪高度、覆盖度、病虫害控制等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各级养护标准在草坪的绿色期、覆盖度、受害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化要求。
4、绿篱植物养护。绿篱应保持表面平整、侧面垂直、轮廓清晰,根据绿篱的生长速度和观赏要求确定修剪频次,保持绿篱的密度和高度。
藤本植物养护。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的藤本植物覆盖应均匀,不缠绕其他乔灌木,及时剪除枯枝、病枝和过密枝。
5、水生植物与竹类养护。水生植物按其生态习性分为挺水、浮水、沉水及漂浮四类分别提出养护要求。竹类养护涉及竹竿鞭茬、枯叶清理、林相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其他养护措施
除植物精细化养护外,标准对其他养护措施也作出了系统规定,涵盖绿地清理、景观水体维护、附属设施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绿地清理与保洁。应保持绿地整洁,及时清除垃圾、废弃物、枯枝落叶等,绿化生产垃圾应日产日清。
景观水体管理。应保持水体清洁,无异味,水面无漂浮物,水生植物生长良好,定期清理水体中的杂物和淤泥。
附属设施维护。对绿地内的休憩设施、照明设施、标识牌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整洁。
废弃物处理。对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废弃物应进行规范处理,体现精细化管理和绿色环保要求。
三、智慧养护
智慧养护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也是体现“精细化”特征的重要章节。标准对智慧养护平台管理和智慧养护应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智慧养护平台管理。标准要求配备摄像头、卫星定位、水土传感器、气象传感器、智能灌溉系统及无人机等智能设备。智慧园林平台总体架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云计算 平台即服务参考架构》GB/T 32399的相关规定。园林绿化养护宜以管理区域为基本单位,对养护队伍、养护对象、养护项目、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效果等实行数据管理。
智慧养护应用管理。标准规定使用无人机进行监测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确定飞行区域,确保飞行区域不禁飞。无人机飞行高度应大于特定安全高度。智慧养护系统还应支持病虫害智能监测、智能灌溉与排水、养护计划智能管理等功能,通过传感器采集的数据结合养护标准,实现远程启动灌溉系统、自动完成浇灌等智能化操作。
四、绿地精细化管理
绿地精细化管理是标准构建精细化养护管理体系的综合性章节,以细化管理分区、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管理分区与网格化。以管理区域为基本单位进行网格化管理,对养护队伍、养护计划、养护记录等实行数据化管理。
2、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养护技术档案,记录养护全过程信息,为养护工作的追溯、评价和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3、质量等级管理。该标准将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各级在整体效果、植物生长势、病虫害控制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质量要求。
五、标准的意义与应用
1、该标准弥补了山东省有关园林绿化在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方面的空白,为山东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2、该标准以“精细化”为核心导向,从管理分区细化、植物分类养护、智慧技术应用到质量等级评价,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构建了精细化养护管理的标准体系。
3、该标准将智慧养护平台管理、智能灌溉、无人机监测、病虫害智能监测等智能化手段纳入了标准体系,推动了园林绿化养护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的转型升级。
4、该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相关单位的养护管理行为,为养护质量的考核评价提供了客观依据,有助于提高山东省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及城市绿化景观高质量发展。
来源:草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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