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1/T 0021-2021园林绿地分级养护技术规程》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2022年1月30日实施,由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起草。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地的分级标准、分级养护技术措施要点及植物修剪技术措施要点,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域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的分级养护管理,其他城市绿地类型可参照执行。
一、分级体系
标准建立了"园林绿地整体分级"与"组成元素分级"的双轨制评价体系,并明确优先按整体绿地进行分级,对于低等级绿地内如有特殊元素需提高养护标准的,可再参照元素进行分级管理。
1、公园绿地与道路绿地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定位为城市形象展示窗口,要求人流量大,植物配置丰富,精细化养护的要求高,清洁标准最严。二级服务全区,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养护和清洁标准适中。三级是满足基本的服务功能,以耐粗放管理的乡土树种为主,标准适度放宽。
2、组成元素涵盖树丛、孤植树、绿篱、花坛花带、草坪草地、水景、行道树、古树名木和园林设施。各元素分别从景观效果、生长势、排灌、有害生物防控等维度设定差异化的指标。一级要求景观优美、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设施完整;二级允许少量缺株或轻微受害;三级为基本维护,控制受害率在允许范围内。
3、古树名木单独执行特级标准,强调保持自然形态、保护范围管控、透气铺装和专项设施保护等。
4、园林设施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等级绿地,要求建筑、道路、设施等完好安全、整洁可用。
二、分级养护技术措施
标准按一级、二级、三级分别规定了年度的养护频次,涵盖浇水、修剪、施肥、松土、病虫害防治和垃圾处理。
1、总体的频次呈梯度递减:一级标准的养护频次最高,浇水、修剪、施肥均按年度或较高频次执行;二级标准的频次较一级标准适度降低;三级标准的频次则以基本保障为主,部分项目多年一次执行。
2、浇水的原则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浇水量以土壤最大持水量的60%至80%为标准,并鼓励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措施,以及再生水的利用。
3、养护次数主要基于呼和浩特的气候和砂壤土条件制定,实际执行中可根据土壤、降雨和树种的差异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植物修剪技术要点
修剪坚持因枝修剪、随树做形、平衡树势的原则,兼顾生态、经济与美学的统一。
1、乔木修剪要求切口平整光滑、不留短桩,大切口要涂伤口愈合剂;行道树明确了分枝点的高度要求,并与电力线、交通灯、路灯等公共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对影响居民采光的枝条,应回缩树冠。
2、绿篱分干道分车带、自然式、整形式、造型式等类型,分别规定了高度和造型的要求。
3、灌木按花芽形成的时间分类修剪,观花、观果类在花后或休眠期进行适度的修剪。
4、藤木按吸附、钩刺、卷须缠绕等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牵引和疏剪方式。草坪须遵循三分之一修剪原则,并及时清理修剪下的草屑。
四、配套附录
附录A提供全年病虫害防治月历,按月列出主要的病虫种类、危害植物及防治方法,强调综合防治和天敌保护。
附录B明确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禁止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等8种农药用于卫生害虫及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附录C列出耐旱与不耐旱的植物名录,为节水灌溉和植物配置提供依据。
附录D以图示示范回缩树冠的正确与错误的剪法。
五、标准意义
本标准通过量化指标和分级管理,实现了养护资源的精准配置,推动园林绿化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养护转型。标准积极倡导节水灌溉、再生水利用和农药的安全使用,兼顾景观效果与生态安全,对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来源:草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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